請您以書面方式向聯徵中心提出申請,申請方式有兩種:
- 本人臨櫃辦理:
請您本人攜帶身分證正本到聯徵中心櫃台填妥「當事人辦理註記申請書」辦理。
- 郵寄申請辦理:申請書本中心社會大眾區表格下載。
請您本人填妥「當事人辦理註記申請書」,於申請書簽章處簽名或蓋章,並檢附下列3項身分證明文件,俾本中心查證足資認定確屬當事人申請。
(1)身分證正反兩面影本。
(2)健保卡、駕照、護照、居留證等一種足資證明本人身分且有效期限內之文件影本。
(3)新式戶口名簿影本。
※以上3項文件缺一不可;即請將雙證件影本黏貼於「郵寄申註記請證件影本黏貼單」上,另請檢具第3項證明文件;提供本中心辨識本人身分及存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