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民國102年1月1日起全國各地郵局儲匯窗口全面受理申請「個人信用報告」及「債權人清冊」,以上兩者每年度申請皆各享有1次1份免查詢費。
適用對象
本中心委託郵局暫以受理當事人親赴郵局辦理之案件,年滿18歲及未滿18歲之已婚者(身分證之配偶欄有登載),由郵局代收代驗有效之雙證件,填寫郵局專用申請書即可受理。
郵局代收代驗業務範圍
本人親自申請中文「個人信用報告」(含加查項目),恕無法受理英文版本信用報告之申請。
本人親自申請「債權人清冊-前置協商專用」、「債權人清冊-債務展延方案專用」。
除以上2種業務範圍外之申請案件,如委託他人或企業等其他申請需求時,請改以其他方式申請或洽詢本中心客服專線相關申請方式。
準備身分證明文件(雙證件)
第一證件為身分證正本,此為必要證件。
第二證件如健保卡、駕照、護照、軍人身分證、新式戶口名簿等其中一種可資證明身分(至少於證件上載有與身分證相同證號、姓名及出生年月日)且在有效期限內之文件正本。
提醒注意事項
為防範歹徒偽造身分證件申請信用報告及債權人清冊,若身分證驗證不符、未提供身分證正本及第二證件正本供郵局查核並留存影本者,郵局將不予受理。
請郵局影印雙證件者,郵局得酌收影印費用。
本項查詢費用另由本中心開立發票,連同信用報告/債權人清冊一併寄送。
作業時間
處理時間自聯徵中心收到件起約需1-2個工作日(不含寄送時間),但外島、偏遠地區或遇不可抗力因素案件,則不在此限。
郵局營業據點查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