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(114)年度第1次會員機構不定期性指定項目會員自行查核作業,請依本中心114年2月11日金徵(輔)字第1140100260或11401002601號函辦理,查核結果請於114年4月30日前彙整後函送本中心。本中心以「W01」產品提供查核資料,供會員機構之各查詢單位下載辦理,請注意:
(1)本年度無需檢附各類足資證明文件影本(除有不符合查詢資格要件者或辦理逆向抵押借款業務外);
(2)W01之上線期間:114年2月11日至114年4月30日;
(3)查核辦理說明及查核報告彙總單,敬請點選下載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