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辦理存款開戶時,如果遇到金融機構以「聯徵中心身分證領補換資料驗證不過」為由拒絕開戶的話,請告知金融機構其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5年7月6日以金管銀法字第10500157480號函,已經對此情形有以下說明:「金融機構如遇Z21查詢結果為『查無紀錄』,或Z21無法驗證成功者,請至內政部戶政司網站再予查證,以內政部官網之驗證結果為準,不宜逕為拒絕客戶申請。」